英文字母是否可為商業名稱使用?

英文字母是否可為商業名稱使用?


依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審核準則第5條規定:「商業名稱之登記應使用我國文字,並以教育部編訂之國語辭典或辭源、辭海、康熙或其他通用字典中所列有之文字為限。」

故商業名稱以本國文字為限,且不宜插入英文字母。

摘自臺北市商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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