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收到這封公文? 最近不少公司老闆和負責人收到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的公文,通知健保投保金額從 $45,800 調高為 $72,800 ,還要補繳差額保費——這是怎麼回事? 根源在 111年5月1日 施行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這部法律讓「職業災害保險(災保)」的最高投保薪資從 $45,800 上調至 $72,800。 ⚠️ 健保法第21條規定 :被保險人的健保投保金額, 不得低於 其所參加各類社會保險(包含勞保、災保)的最高投保薪資。 也就是說,只要災保投保薪資調高到 $72,800,健保就必須跟著調整。健保署已從 115年1月起 ,依「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調整名冊」對不符合規定的單位 主動調整並補收差額 。 哪些人可能會受到影響? 身分 是否受影響 公司負責人(有參加勞保) ✅ 是 行號負責人(有參加勞保) ✅ 是 自行執業專技人員(會計師、律師、醫師等)(有參加勞保) ✅ 是 一般員工(勞保低於72,800者) ✅ 是 一人公司、一人行號負責人(無員工、 未加勞保 ) ❌ 不受影響 健保費會多繳多少?💰 項目 金額 投保薪資差額 (假設原本的投保級距是45,800) $72,800 − $45,800 = $27,000 每月增加保費(負責人自付) $27,000 × 5.17% ≈ $1,396元 調整後每月健保費 約 $3,764元 (未含眷屬) 差額保費如無提出異議,通常將 於 公文送達次期的保費一併收取 。 收到公文後,你要做什麼?📋 步驟一:核對附件名冊 公文附件中有「調整名冊」,確認每位員工尤其是負責人的調整後金額是否正確。 步驟二:有誤請在 15 天內回函 若名冊有誤,請於 文到 15 日內 寄回健保署台北業務組辦理更正。 步驟三:確認補繳金額 差額保費於 文到次期的帳單一併計收,請核對帳單金額是否合理。 步驟四:善用諮詢資源 免費諮詢專線:📞 0800-030598 電話:(02) 2191-2006 轉 9 申請事由:「第一類被保險人勞保及災保投保薪資查核案」 實際收入沒那麼高,可以申請降低嗎? 可以,但須 自行申報且備齊文件 。申請時需檢附下列文件之一: 文件類型 取得方式 最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