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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小工具】租金扣繳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試算(115年)_115.6.30

公司付租金給房東,要扣多少稅? 線上一鍵算清楚 租金扣繳所得稅・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營業稅 📅 115 年 6 月更新版 🏢 適用:居住者・非居住者・公司行號 公司行號租辦公室、店面或倉庫,每個月付房租給 個人房東 時,常被問到: 要不要代扣 10% 所得稅?「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2.11%」又是什麼?單筆要付多少才需要扣? 關鍵在於 房東是誰 —— 居住者、非居住者、還是公司行號,扣法完全不同;個人房東又有「起扣點」的眉角。 這篇一次講清楚,並附上 線上試算工具 ,輸入金額就自動算出應扣稅費與房東實拿金額,還能由實付金額反推合約該載多少。 🚀 直接開始試算租金扣繳 想先搞懂規則?繼續往下看;想直接算就點上方按鈕 🏠 一、先看房東是誰:三種身分扣法大不同 同一筆租金,房東身分不同,要扣的稅費也不同: 房東身分 租金扣繳所得稅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營業稅 居住者 本國人・生活重心在台 10%(有起扣點) 2.11%(達 2 萬起扣) — 非居住者 外國人・國內無住所 20%(無起扣點) 不適用 — 公司行號 營業人出租 免扣繳 免扣 5%(開立發票) 💰 二、居住者房東:10% 扣繳+2.11% 補充保費 付租金給本國個人房東,公司是「扣繳義務人」,給付時要代扣 10% 所得稅 ,並開立扣繳憑單;單筆給付達 2 萬元 時,另代扣 2.11%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按全額計收,單次以 1,000 萬元為上限)。 重點在「 起扣點 」——金額大小決定要不要扣,兩種稅費的門檻還不一樣: 單筆租金 扣繳 10% 補充保費 2.11% 19,999 元(含)以下 免扣 免扣 20,000 ~ 20,009 元 免扣 應扣稅額未逾 2,000 元 要扣 20,010 元以上 要扣 要扣 ▸ 一句話記...

【數位小工具】銷貨折讓證明單產生器(115年)_115.6.29

營業稅實用工具 銷貨折讓單怎麼開? 線上一鍵產生四聯 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折讓證明單 📅 115年6月更新版  🏢 適用:營業人・公司行號・個人 賣出的商品被退貨、或事後給客戶折價,但發票已經開出去、沒辦法收回作廢,這時候該怎麼處理? 答案是開一張「 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 」(大家習慣叫它 折讓單 ),作為買賣雙方扣減銷售額與營業稅額的憑證。 這篇把折讓單的 開立時機、四聯怎麼分、蓋章與申報重點 一次講清楚,文末並附上線上工具,輸入資料就能直接產生四聯、列印或存 PDF。 🧾 一、什麼情況要開折讓單? 當交易金額事後減少、而原統一發票已無法收回作廢時,就用折讓單作為進項、銷項的減項憑證。常見有三種情況: 情況 說明 銷貨退回 客戶把已開立發票的貨退回給你 進貨退出 你把向廠商進的貨退出去 折讓 貨沒退,但因瑕疵、議價或量大而事後扣減金額 📋 二、一式四聯,誰留哪幾聯? 折讓單一式四聯,賣方、買方各留兩聯: 聯次 用途 第一、二聯 交原銷貨人( 賣方 )→ 扣減銷項稅額及銷售額、作記帳憑證 第三、四聯 由原進貨人( 買方 )留存 → 扣減進項稅額及進貨金額、作記帳憑證 ▸ 一句話記: 一、二聯給賣方,三、四聯給買方。 ✍️ 三、開立與蓋章:公司 vs 個人 折讓對象是公司行號還是個人,填法與用印不一樣: 折讓對象 名稱/編號欄 蓋章方式 公司行號 公司名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蓋 發票專用章 個人 本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 本人 簽名+私章 ⚠️ 折讓單須由 買方(進貨方) 用印,且 第一至四聯都要蓋章(簽名) 才算有效。 ⏰ 四、申報期限別記錯 情況 申報期別 進貨退出或折讓 應於發生之 當期 申報 銷貨退回或折讓 可於 當期或次期 申報 ⚠️ 逾期未申報可能遭補稅及處罰,建議於當期一併處理較保險。 🖥️ 五、用線上工具,30 秒開好四聯 不用再手寫或套表,輸入一次就自動排版四聯: ...

115年6月26日起!新設公司、行號完成登記後,還有這一步要做(勞動權益講習)_115.6.26

剛完成設立登記?政府要求你做這一件事|勞動權益講習新制_115.6 115年6月26日正式上路 剛完成設立登記? 政府要求你做這一件事 工商登記 / 新設公司行號必知 📅 115年6月更新版  🏢 適用:公司 / 行號 如果你最近剛辦好公司或行號的設立登記,或正在辦理當中,有件事要先跟你說: 政府從 115年6月26日 起,新增了一個規定——所有新設立的公司與行號,完成登記後都要去上「勞動權益講習」。 這不是宣導活動,是法律規定。但好消息是: 線上就能完成,一門課就夠了。 🧾 一、這次為什麼是「真的要做」? 很多老闆聽到「講習」兩個字,直覺反應是「政府辦的活動,去不去隨便」。這次不一樣——立法院已正式三讀通過修法,有明確法條: 你是哪種組織 適用法條 公司(有限、股份有限等) 《公司法》第387條之1 行號(獨資、合夥) 《商業登記法》第9條之1 ▸ 主辦機關:經濟部商業發展署,115年6月26日起執行。( 官方新聞稿 ) 🖥️ 二、你要做的事:去上一門線上課,僅此而已 政府已開好課程,你只要挑一個平台進去上完就好。目前認可的課程有兩個來源: 平台 說明 勞動部「全民勞教e網」 全部課程都算數 中小企業署「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 企業勞動權益專區的課程 ▸ 商業署已在官網整合兩個平台入口,從這裡進最方便 👉 公司及商業勞動權益講習課程專區 📋 三、上完之後不需要自己去辦任何手續 這段流程完全不需要你主動申請,系統自動處理: ① 你在課程平台上完課 ② 開課單位把你的完訓資料主動回報給商業署(你不用管) ③ 商業署在「 商工...

如何挑選適合的會計師或記帳事務所?創業老闆最常忽略的 6個重點_115.6.25

【創業者必看】公司記帳要交給誰?6大指標教你挑選不踩雷! 要開公司、找人幫忙記帳的時候,很多人卡在同一個問題: 「會計師、記帳士一大堆,我到底要找哪一位?又要怎麼挑才不會踩雷?」 別擔心,這篇就用最白話的方式,帶你把這件事一次搞懂👀 一、我該找會計師,還是記帳士? 🎯 平常只需記帳、報稅 記帳士或會計師事務所 都可以辦理 ,不用想太多。 📋 涉及簽證相關業務 資本額簽證/財務簽證/稅務簽證,依法 只能找會計師辦理 。 💡 還是不確定怎麼選? 先尋求專業 預約諮詢 ,讓專家依公司現況判斷怎麼做最劃算。 二、會計師與記帳士,差在哪? 其實日常的記帳、報稅業務大多是重疊的,兩種專業都能做;真正的差別,在於「 公司登記代理 」和「 簽證、行政救濟 」這些 法律有資格限制 的業務。 會計師 (CPA) ✅ 國家考試及格 ✅ 日常記帳、報稅申報 ✅ 公司登記代理 (特許) ✅ 財稅與資本額簽證 (特許) ✅ 商業(行號)登記代辦 ✅ 行政救濟 (訴願/訴訟) 記帳士 (CPB) ...

收到健保署公文!健保投保金額調整是怎麼回事?補繳原因與處理步驟一次看懂_11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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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收到這封公文? 最近不少公司老闆和負責人收到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的公文, 通知健保投保金額從 $45,800 調高為 $72,800 ,還要補繳差額保費 ——這是怎麼回事? 根源在 111年5月1日 施行的《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 這部法律讓 「職業災害保險(災保)」的最高投保薪資從 $45,800 上調至 $72,800 。 ⚠️ 健保法第21條 規定 : 被保險人的健保投保金額, 不得低於 其所參加各類社會保險(包含勞保、災保)的最高投保薪資。 也就是說,只要災保投保薪資調高到 $72,800,健保就必須跟著調整。 健保署已從 115年1月起 ,依「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調整名冊」對不符合規定的單位 主動調整並補收差額 。 哪些人可能會受到影響? 身分 是否受影響 公司負責人(有參加勞保) ✅ 是 行號負責人(有參加勞保) ✅ 是 自行執業專技人員(會計師、律師、醫師等)(有參加勞保) ✅ 是 一般員工(勞保低於72,800者) ❓ 不一定 一人公司、一人行號負責人(無員工、 未加勞保 ) ❌ 不受影響 健保費會多繳多少?💰 項目 金額 投保薪資差額 (假設原本的投保級距是45,800) $72,800 − $45,800 = $27,000 每月 增加 保費(負責人自付) $27,000 × 5.17% ≈ $1,396元 調整後 每月健保費 約 $3,764元 (未含眷屬) 差額保費如無提出異議,通常將 於 公文送達次期的保費一併收取 。 收到公文後,你要做什麼?📋 步驟一:核對附件名冊 公文附件中有「調整名冊」,確認每位員工尤其是負責人的調整後金額是否正確。 步驟二:有誤請在 15 天內回函並聯絡承辦人員 若名冊內容有誤(通常是不服金額調太高...),請於名冊金額欄位以 紅筆 更正後,並於文到後 15 日內寄回「 健保署 」辦理更正。 建議: 先與公文所載的承辦人員聯繫 ,通常「健保署」的承辦人員,會 請您先至「勞保局」辦理「災保」的投保金額調降,調降後再回到「健保署」辦理「健保」的更正作業。 (是不是很擾民....😖) 步驟三:確認補繳金額 差額保費於 文到次期的帳單一併計收,請核對帳單金額是否合理。 步驟四:善用諮詢資源...

📬 收到國稅局「薪資查核」公文?先別慌,3步驟教你輕鬆應對!_115.5.29

📬 收到國稅局來函了——怎麼辦? 最近陸續有公司收到國稅局寄來的公文,主旨是「查核114年度薪資扣繳申報資料」。 看到信封上「國稅局」三個字,很多老闆第一反應是: 我們有做錯什麼嗎? 先別緊張!這類查函是稅捐機關依法對扣繳義務人進行的例行性資料核對,不代表公司一定有問題。 但必須在期限內妥善回覆,否則才真的會有麻煩。 🏛️ 公文說什麼? 以下是本次公文的核心內容: 📌 法令依據 :稅捐稽徵法第30條第1項 📌 回覆期限 :115年 O 月 O 日前 📌 回覆方式 :郵寄或 E-mail 皆可 📋 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稅務機關主要會核對以下項目: 📄 114年度 薪資明細表 (含每月發薪紀錄) 🏦 員工 薪資匯款轉帳明細 (銀行轉帳紀錄) 📝 薪資收據或簽收單 (現金發薪者) 📊 薪資清冊 (工資表) 🕐 員工 出勤打卡記錄 (上下班紀錄) 簡單說,就是要讓稅局確認: 1、你申報的薪資數字,跟實際發出去的薪水是否相符? 2、了解是否有誤報薪資的情況? ⚠️ 不回覆會怎樣? 補稅加罰!! 代價非常昂貴💔 ✅ 接到公文,三步驟處理 確認回覆期限 ——本次為115年 O 月 O 日,務必在此前提交 整理資料 ——備齊薪資匯款紀錄、薪資冊、打卡表 交由會計師或記帳士代為整理回覆 ——確保格式正確、內容完整,避免二次查核 📬公文摘要如下:  📄 財政部X區國稅局XX分局 查函摘要 主旨 查核貴公司 114 年度薪資扣繳申報資料 法令依據 稅捐稽徵法第 30 條第 1 項 回覆期限 115 年○ 月  ○ 日前 回覆方式 郵寄 或 E-mail 違規罰則 §83 拒絕提供資料 → 得依查得之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其所得額 §110 漏報薪資 → 應補稅額 3 倍以下罰鍰 ※ 原始公文個資(公司名稱、電話、統一編號)已遮蔽 📞接到國稅局公文請勿緊張,勇敢面對就沒事了~~👊 ⚠️ 聲明:本文依據現行所得稅法及財政部公告整理,內容僅供一般性參考,不構成具體法律或稅務建議。個案情況因人而異,建議諮詢專業會計師或稅務人員。 🔎 LINE 官方帳號 @afg1460j 加入後丟個貼圖,我...

收到勞動局公文了?雇主必知:聘僱外國人合法查核3步驟,違規最重罰75萬_11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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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民國115年5月公文內容整理。近期有雇主陸續收到類似公函,特整理重點提醒各位老闆與人資主管參考。 這份公文在說什麼?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依內政部移民署相關函示,主動發文給部分公司,主旨為: 「請貴公司勿聘僱或留用申請違規、許可失效之外籍人士,並終止相關工作關係。」 法源依據是《就業服務法》: 條文 內容 §44 任何人不得非法聘僱外國人 §57 第1款 雇主不得聘僱未具合法許可之外國人 §63 ⚠️ 違規者罰鍰新臺幣 15萬~75萬元 哪些情況會觸法? 工作許可到期仍留用 ——許可到期次日起即屬違法聘僱,最常見疏漏。 外籍學生工時超標 ——工讀許可一般每週上限20小時,超時即違規。 未查驗正本 ——僅看影本或手機照片,無法作為免責依據。 用配偶或親友帳號分散登記 ——移民署現已可跨系統勾稽實際工作情況。 合法聘僱外國人:「問、查、照」3步驟 🙋 第1步:「問」 確認對方的 來臺身分 不同身分,工作權限不同 🔍 第2步:「查」 查驗 正本證件 切勿只看影本或手機照片 📷 第3步:「照」 正本 拍照留存 作為已盡查核義務佐證 各身分應查驗文件 身分 可否工作 應查驗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