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贈與仍作自用住宅用地使用,地價稅亦需重新提出申請才有優惠稅率
土地贈與仍作自用住宅用地使用,地價稅亦需重新提出申請才有優惠稅率 (臺中訊) 邇來有納稅義務人詢問,配偶贈與取得的土地,贈與前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贈與後還需要再重新提出申請嗎?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原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經配偶贈與而取得時,因為土地所有權人已經變更,新土地所有權人如果要適用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仍應重新提出申請。 該局進一步說明,如土地所有權因贈與移轉,縱使用途未變更,移轉後承受該房地之所有權人,仍需重新提出地價稅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該局特別提醒,欲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者,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前40日(即每年的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Line id: @afg1460j ✯工商登記4,000元起 ✯記帳報稅1,500元起 ✯公司借址2,500元起 ✯其他服務1,000元起 收費方式、聯絡資訊請參考 sites.google.com/view/cpb100 小福國際記帳士事務所 ,主要服務內容:公司設立登記、行號設立登記、變更登記、稅籍登記、記帳報稅、代客記帳、稅務申報、公司借址/設址登記、辦公室租借、網拍登記、勞健保申請、特許行業申請、商標申請、免用統一發票申請、轉介會計師資本簽證及財務稅務簽證等。 聯絡方式: ( 02)2356-8838 轉分機12 謝先生 Line Id: @afg1460j 電子郵件: owen.cpb@gmail.com 臉書粉絲頁: facebook.com/cpb100 地址: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28號11樓 平價收費、專業用心、慎選合格的記帳士事務所很重要,開業做生意,不能為了省錢而隨便找人記帳及公司登記。 本所同仁不定期參加稅務、會計及工商的相關課程, 力求提供客戶優質完善的服務品質。 本所前身為至善稅務會計事務所,成立於民國70年,具有30多年的實務經驗,服務客戶已達數百家,主要分布在台北市、新北市及新竹以北各縣市,深得廣大客戶的支持和信賴 。 開店做生意免煩惱!! 本所從一開始的創業諮詢、公司借址(虛擬辦公室)、名稱預查、公司行號設立或變更、稅籍登記、記帳報稅、商標申請、勞健保申請及會議室/辦公室出租等,都有提供服務,專業全方位!一條龍服務~~~ 本所多位同仁具備記帳士、財務及會計等多項證書 ,秉持著「平價收費、專業用心」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