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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用(隨時刪)-網頁小遊戲-小會計版

文件: 1/10 菜鳥會計 APPROVED 📄 準備中... 金額: $0 🗑️ 剔除 ✅ 申報 ⚖️ 苦命小會計的生死判決 老闆亂報帳,國稅局在看。 10 張單據,每張只有 5 秒! 選錯一張,國稅局來囉。 開始審核

光復節休假公告-11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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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線上繳款操作指引 ,一張金融卡即可完成-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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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營業稅申報,許多企業主關心如何正確又快速地完成繳款。 本篇將逐步說明如何使用金融卡及讀卡機,在國稅局線上繳稅服務平台完成營業稅的繳納流程,協助您降低操作疑慮,確保申報與繳款順利完成。 1. 進入網路繳稅服務平台 開啟瀏覽器進入財政部「 網路繳稅服務 」頁面,於功能選單中找到「 營業稅 」相關繳款項目。(如下圖) https://paytax.nat.gov.tw/Default.aspx 2. 選擇繳款項目 請選擇「 營業稅自繳稅款 」。 此選項適用於一般營業人自行辦理營業稅申報後所產生的應納稅額。(如下圖) 3. 正確輸入繳款資料 輸入資料時需注意: ①繳款類別: 繳款書抬頭如果是401,就請選401(一般都是這個) ;如果是403,就請選403 ②縣市: 營業地址所在的縣市,如果登記地是臺北市,就選台北市;登記地是新台市,就選新北市 ③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也就是貴公司(行號)的統編 ④繳款金額: 繳款書上的金額 ⑤繳納截止日: 繳款書上的繳納期限,如果是114年9月15日,就寫140915;如果是114年11月15日,就寫141115,依此類推,通常最後兩個數字是15。 ⑥營業稅稅籍編號: 寫繳款書上的稅籍編號(不需填寫第一個英文像是F、A),不清楚可以問事務所,或是翻一下您們家的統一發票購票證。 ⑦所屬年月 : 例如申報「114 年 7-8月」,所屬年月就寫「1408」;申報「114年9-10月」,就寫「1410」。 請確認各欄位正確填寫,以免影響繳款效力,全部寫好後就按「確認」。(如下圖) 不過如果有跳出異常的提示,就請參考提示的內容,通常修改後就可以繼續下一步了~ 例如第一次繳稅的公司(行號),常常遇到的就是 安控元件不存在 ,這時候就要下載後再重新執行了 (如下圖) 4. 準備繳款工具 晶片金融卡 一張 已安裝驅動程式之 讀卡機 務必確認設備可正常使用,避免於付款過程中發生中斷。 5. 確認繳款資訊並執行付款 選擇「晶片金融卡」作為繳款方式,系統將顯示應納稅額、所屬期別及繳款人資訊。 請仔細核對後再行送出,避免因金額或期別錯誤導致後續補辦。 目前來說,晶片金融卡沒有特別要求,也可以用其他人的金融卡付款。 6. 插卡驗證與密碼輸入 將金融卡插入讀卡機,並輸入正確密碼完成身分驗證。此步驟為系統...

營利事業「會計年度結束日」與所訂之「解散日」為同一日,就該年度所得,可自行選擇辦理結算申報或決算申報

  營利事業「會計年度結束日」與所訂之「解散日」為同一日,就該年度所得,可自行選擇辦理結算申報或決算申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日屢接獲營利事業詢問,當營利事業所訂之解散日與會計年度結束日為同一天時,究應辦理決算申報抑或結算申報? 該局說明,所得稅法第75條第1項之「決算申報」,乃就營利事業於會計年度間發生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事由時,關於當期決算所得應如何申報所為之規範;同法第71條第1項之「結算申報」,係就營利事業上一會計年度之營業所得,應如何申報所為之規範。兩者規範事項不同,各有其適用。倘營利事業「會計年度結束日」與所訂之「解散日」為同一日,就該年度所得之申報期限,係同時符合所得稅法第71條規定應於次年5月底前辦理結算申報,及同法第75條規定應於主管機關核准解散之次日起算45日內辦理決算申報,故該營利事業得自行擇定辦理結算申報或決算申報。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為採曆年制(所得期間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之營利事業,經股東會決議訂113年12月31日為解散基準日,並經主管機關於114年1月20日發文核准解散登記,如甲公司未依所得稅法第75條規定,於主管機關核准日之次日起算45日內(114年3月6日前)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解散之決算申報,嗣依所得稅法第71條規定,於114年5月31日前辦理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仍符合如期申報之規定。 該局呼籲,營利事業於會計年度間發生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事由時,應注意相關規範,於期限內辦理決、結算申報,以免因逾期申報而影響其自身權益。 (聯絡人:營所稅組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262) https://www.ntbt.gov.tw/singlehtml/41ae3594197f4f69b47753ce08188516?cntId=b1551e48ee784a5a9fa80ab7abb17642

📣【稅務提醒】代購 vs. 代收代付,有什麼不同?國稅局最新實務重點一次看懂!-114.10.15

近年來,國稅局與財政部對「代購」與「代收代付」的稅務認定越來越明確。 許多中小企業、創業者或網路賣家,在處理客戶委託代購、或代收代付款項時,若沒有釐清性質, 可能被補稅甚至處罰 。 一、什麼是「代購」? 也就是說,雖然名義上是「代客購買」,但實務上您仍是「銷售者」,要課稅、要開發票。 💡重點整理: 若只開佣金發票、未對商品金額開發票,國稅局查核時可能認定漏開發票、補稅並罰款。 臺北國稅局新聞稿 二、什麼是「代收代付」? 💡重點整理: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Q&A 三、實務提醒與建議 在實務上,「代購」與「代收代付」最大的差別就在於是否涉及商品或服務的交易。 若您經營代購、電商、代理採購或跨境平台業務,建議主動檢視交易架構與發票開立方式,才能確保帳務與稅務合法、安心經營。 如有代購或代收代付相關疑問,歡迎與我們討論,一起釐清最合適的稅務處理方式。 台北會計師推薦 記帳士推薦 公司設立 行號設立 記帳報稅 工商登記  創業諮詢 今天我們就用簡單方式說明兩者差異,讓您一次搞懂! 👉 國稅局多半認定「代購」屬於買賣行為。 性質 :屬於「銷售貨物」,要課「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 發票開立方式 : 商品部分:開立 商品發票 (可註明「代購」字樣)。 代購服務:另開一張 佣金發票 (屬勞務收入)。 帳務處理 : 商品金額 → 銷貨收入、進貨成本。 佣金金額 → 勞務收入。 風險提醒 : 🔗 參考資料: 如果您只是「幫忙收款、再幫忙付款」,而 不涉及商品交易 ,才可能被認定為「代收代付」。 但要注意,國稅局對此的認定 非常嚴格 ,只要有商品交付、履約責任或利潤空間,幾乎都會被歸為「買賣」行為。 性質 :單純資金往來,不涉及商品或服務提供。 必要條件 : 需有 明確契約、收支明細與憑證 ,能證明只是代為轉付。 發票開立 : 僅就「代收代付的服務費」開發票。 代收代付款項本身不開立發票。 帳務處理 : 代收、代付款項 → 使用「代收代付」科目,不列為收入或成本。 🔗 參考資料: ✅ 若屬代購 :請務必分別開立商品與佣金發票,並正確入帳。 ✅ 若屬代收代付 :請保留完整契約、轉帳證明、...

第一批綜合所得稅退稅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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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綜合所得稅退稅來了! ⠀ 今年 5–6 月有申報 113 年度綜所稅的朋友,如果您是以下 3 種申報方式之一,就適用 第一批 114/7/31 退稅: ⠀ 6/30 前透過網路(含手機)完成申報 6/30 前完成稅額試算線上或語音回復 5/12 前寄回稅額試算紙本給戶籍地國稅局 退稅有兩種方式: 直撥退稅:國稅局已直接匯入您指定帳戶 憑單退稅(或未提供帳戶):國稅局已寄出退稅憑單,請於 9/30 前至金融機構辦理領取 小心詐騙! 國稅局不會以電話、簡訊、Email 通知退稅,也不會要您去 ATM 操作。 如遇可疑訊息,請撥打: 165 反詐騙專線 0800-000-321 國稅局免付費服務專線 原文出處: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Eduaa9qx2/ 台北會計師推薦 記帳士推薦 公司設立 行號設立 記帳報稅 工商登記  創業諮詢 本文所提供之建議、評論、分析或其他工作成果係基於現行法規所提供。現行法規未來可能改變,且主管機關之個案解釋亦可能不同,甚或回溯生效。未來如有法規改變、發佈新的解釋函令、或有不同之個案解釋,本所並無義務通知上述改變,以及對本案所提之建議、評論、分析或其他工作成果之影響。本文僅供參考。未事先經作者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以本文所載之建議、評論、分析或其他資訊作為商業或其他決定之依據。 任何第三人不得以曾閱覽本文為由,向本所主張任何權利 (不論係以契約、損害賠償或其他法律關係為基礎)。

📣 老闆們注意!財政部剛釋出最新版本的「同業利潤標準」修正重點_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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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不只是分類有異動,連 包租代管 這類新興行業也正式納入規範,以下整理三大重點給大家快速掌握! 🔍 這次調整有哪些? 1️⃣ 行業代號有微調: 因應新版稅務分類,第九次修訂中刪除「建材五金(基本金屬)批發」,改成「 基本金屬批發」 ,利潤標準也重新設定。 2️⃣ 包租/代管業正式納入: 首度針 「租賃住宅包租」與「租賃住宅代管」 業別設立標準: ➡ 包租業:同業淨利率28% ➡ 代管業:同業淨利率22% 3️⃣ 六大行業重新調整費用與毛利率: 包括汽車、自行車製造、冷藏倉儲、保全服務、移工仲介等,依市場實況更新利潤率。 📌 什麼時候會用到這些標準? 如果公司帳冊不齊、未如實申報, 稅局可以直接依這些「同業淨利率」標準來核定你公司的所得額,當作課稅依據。 ⚠ 提醒幾件事: ✔ 如果公司申報的所得比利潤標準高,稅局通常會照你申報的算。 ✔ 但若低於標準又查有疑點, 國稅局有權依「同業淨利率」標準甚至查得資料補稅!! ✔ 新納入的 包租/代管業者 請特別注意自己的淨利率是否已調整申報。 ✔ 記得保留完整帳簿憑證,才能讓查核更安心、不吃虧! ✔被國稅局查稅時,千萬要找您的會計師或記帳士協助 ! 原文出處: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8734863 台北會計師推薦 記帳士推薦 公司設立 行號設立 記帳報稅 工商登記  創業諮詢 本文所提供之建議、評論、分析或其他工作成果係基於現行法規所提供。現行法規未來可能改變,且主管機關之個案解釋亦可能不同,甚或回溯生效。未來如有法規改變、發佈新的解釋函令、或有不同之個案解釋,本所並無義務通知上述改變,以及對本案所提之建議、評論、分析或其他工作成果之影響。本文僅供參考。未事先經作者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以本文所載之建議、評論、分析或其他資訊作為商業或其他決定之依據。 任何第三人不得以曾閱覽本文為由,向本所主張任何權利 (不論係以契約、損害賠償或其他法律關係為基礎)。

(113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開始了!!!要如何自行申報??_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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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一度的「個人綜合所得稅」開始報稅啦! 綜合所得稅的線上報稅網站連結如下: 請點選 Web 線上版👉 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 手機版👉 手機報稅版      Q&A👉 綜合所得稅申報常見問答集 手機報稅: 驗證方法:行動電話認證、戶號+查詢碼、行動自然人憑證等 網路報稅: 驗證方法: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行動電話認證、戶號+查詢碼、電子憑證等 稅額試算: 國稅局寄發 申報時間:114年5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 請儘早申報,以免最後人多擁擠! 💢如何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簡稱綜所稅)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 申報113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懶人包,幫您搞懂怎麼報! 👉 綜所稅申報系統今開放!6招「在家網路報稅」一次看懂 👉 【2025報稅懶人包】報稅方式有哪些?可用哪些憑證登入?4種所得稅申報方式+6種登入方式詳解 👉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手機報稅篇 (國語) 👉 綜合所得稅|手機報稅一般流程教學 👉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網路申報篇 (國語) 也可以參考我們用「自然人憑證」、電腦版的申報方式,範例如下: ①進入 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 後,選擇登入的方式後登入 (在此範例是用 「自然人憑證」 登入) ②系統環境檢查,繼續按下藍色框的選項 如果檢查沒過,可能就是「自然人憑證元件沒下載」、「卡片過期」之類的問題,照著跳出來的訊息提示重新操作看看 ③輸入 身份證 統一編號 及「 自然人憑證 」的 pin 碼  (本範例是用 自然人憑證 ) 後 ,再按下一步「執行身份驗證」 ④進入後就會看到「歡迎登入」的畫面,建議點選第一個 「載入今年所得、扣除額、稅籍資料」 ⑤所得及扣除額下載注意事項, 勾「同意」,然後下載「稅額估算表」 下載後檢查是否跟您當年度的所得相符,可以列印下來核對;但要注意的是, 有些所得是要自己新增 的 ,像是 海外所得、財產交易所得(舊制)、個人經營行號的營利所得 ,如果 漏列的話就要補稅甚至被罰 哦! 👉 獨資合夥組織 (行號) ,新增營利所得,線上申報綜合所得稅 教學 (114.5版) ⑥ 下載「 稅額估算表 」後,會來到 稅額估算說明 的視窗,如果 同意「稅額估算表」的內容就按「開始申報」  (通...

執行業務所得-所得稅扣繳及二代健保計算機(9A)-測試版

執行業務所得試算工具(9A) 執行業務所得-所得稅扣繳及二代健保計算機 (9A) 所得金額 年度 2026 2025 2024 2023 給付對象 個人 事務所 金額是否已含稅費 含稅費 不含稅費 稅務身分 居住者 非居住者 健保身分 有健保身分-須扣二代健保費 無健保身分-免扣二代健保費 需匯款金額: 0 二代健保: 0 代扣稅款: 0 所得總額: 0 代扣稅款: 以所得總額 × 稅率計算,元以下捨去。 二代健保: 若所得金額 ≧ NT$20,000,則 × 2.11%,角以下四捨五入。 不含稅金額將反推總所得。 快速列印繳款書: 國稅局扣繳稅額繳款書 健保局二代健保繳款書 📌 扣繳與申報提醒 當公司或機構支付執行業務報酬時,請參考以下原則辦理扣繳與申報: ✅ 國內居住個人或固定營業場所: 扣繳稅率為 10% 。 法源依據:所得稅法 §88 ✅ 非居住個人或無固定營業場所: 扣繳稅率為 20% 。 ✅ 單次應扣金額未達 NT$2,000: 免予扣繳。 完成扣繳後,仍須依下列期限完成繳納與申報: 📅 給付給「居住者」: 應於次月10日前繳納,並於翌年1月底前向國稅局申報。 法源依據:所得稅法 §92 📅 給付給「非居住者」: 應於代扣日起10日內完成繳納與申報。 ...

📢 老闆們注意!領政府補助款也可能被補稅?-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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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款收入的認列 SOP 「稅務上」 的提醒: 公司如果有領到政府補助款,原則上要在 收到的那一年列入「其他收入」課稅 喔~ 除非該補助有特別免稅規定,不然都要照所得稅法計算所得額報稅,建議確認清楚適用條件,避免被補稅! 1. 認列時間點: 原則上 :一般的補助款,像是文化部、臺北市政府,大都 以 核准函日 所屬年度 為認列依據。(權責基磫制) 例外 :疫情特別補助或撥款即完成補助條件者。或 可採 實際收現日 認列。 (現金收付制) 2. 文件準備 請妥善留存以下文件,以備查核: ✅ 核准函 (確認補助性質與核准日期) ✅ 合約或申請文件 (佐證補助條件) ✅ 收款紀錄 (匯款通知、銀行對帳單等) 3. 認列程序 1️⃣ 收到補助核准函或款項 ➜ 依認列原則判定年度。 2️⃣ 會計入帳 ➜ 依適用基礎入帳,標註補助來源及用途。 3️⃣ 稅務評估 ➜ 確認是否涉及課稅,必要時報備國稅局。 4️⃣ 文件歸檔 ➜ 依內控要求整理存檔,保存期限至少 5 年。 延伸閱讀: 營利事業受領政府補助款,應列入取得年度之其他收入課稅 近年政府為達成政策目的或鼓勵產業發展,對符合條件之營利事業會核發補助款,營利事業受領上開 政府補助款 ,除有免稅特別規定外,均 應依所得稅法規定,於取得年度列入其他收入,計算所得額課稅 。 但其所取得之補助款,如果是接受政府購建折舊性固定資產或增置擴充設備之專案計畫補助獎勵者,則可依財政部93年8月23日台財稅字第09304531790號令規定,按所購建固定資產或增置擴充設備計提折舊之耐用年數,分年平均認列收入,計算所得額課稅。 該局近期查核轄內甲公司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時,發現該公司於當年度領取多筆經濟部核發之購置設備補助款,該公司雖已將補助款帳列其他收入,但於結算申報時,卻誤認為補助款為免稅收入,而自帳外調整減列,經該局就政府補助金額,按購買設備之耐用年數計算,核定甲公司111年度短漏報政府補助款收入90萬元,除補徵稅款,並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處罰。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領取政府補助款,應特別注意補助款之相關收入認列規定,確實依法申報所得,以免因疏漏而遭補稅處罰。 OS: 提早認列國稅局較不會罰 (先不考慮財務會計的認列時點) ,但如果延後認列就很容易被罰款了 ,請各位老闆務必要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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