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資、合夥行號綜所稅申報教學|營利所得如何新增?(114年度報稅適用)_115.5

很多行號老闆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會以為國稅局系統已經自動帶入所有資料,因此直接按下一步完成申報。
但實務上,獨資、合夥行號的「營利所得」,很多情況下還是需要自行新增申報,因為國稅局系統不會自動帶入,也無法透過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直接讀取到這筆所得資料

例如:
獨資商號全年盈餘 50 萬元
→ 原則上會列入負責人的綜所稅申報。

合夥事業若有兩位合夥人
→ 則需依合夥比例,由各合夥人分別列報營利所得。

建議申報時,除了查看系統自動帶入資料外,也要再核對:
1、前一年度營所稅申報書
2、盈餘分配或合夥分配資料
3、是否已正確填入「營利所得」欄位


避免因漏報而後續被國稅局補稅或處罰。

尤其是:

  • 企業社
  • 工作室
  • 工程行
  • 商行
  • 小吃店
  • 合夥事業


再提醒:

只要是「獨資或合夥」組織,都要特別留意「營利所得」是否已自行輸入到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裡。


本文整理成簡單圖文教學,提供大家報稅時參考。



一、誰需要申報營利所得?

如果您是以下身分:

✔ 行號負責人 

✔ 企業社負責人 

✔ 工作室老闆 

✔ 工程行負責人

 ✔ 合夥人

那麼每年五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除了薪資、股利、利息等所得外,通常還要另外新增一筆「營利所得」。

因為獨資、合夥行號的盈餘,依法是歸屬到個人課稅,而不是像有限公司一樣單獨課公司所得稅。

因此如果漏報,後續可能被國稅局補稅。



二、先準備這份文件

建議先向會計師或事務所索取:

「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餘表」 (如下圖範例)



後續新增營利所得時,裡面的資料會用到。

主要會參考:

  • 營利事業名稱 (即:行號)
  • 行號統編
  • 投資人姓名 (即:負責人及合夥人)
  • 盈餘金額 (即:今年要自行新增的營利所得)
  • 扣繳稅額 (一般是0元,可忽略)


三、最容易漏掉的一步

登入綜所稅申報系統後,很多人會直接按:

「同意依稅額估算表內容申報」

但如果這樣做,就無法編修資料。


因此請務必選擇:

「不同意依稅額估算表內容申報」

這樣才能自行新增營利所得。

這一步是最多人漏掉的地方。



四、如何新增營利所得?

進入所得資料畫面後:

Step 1

點選「新增所得資料」


Step 2

所得種類選擇:

「營利所得」

Step 3

按下一步


五、所得格式不要選錯

這邊非常重要。

請選擇:

71D-課稅年度營利事業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餘表


不要誤選成:

❌ 54C 股利憑單

很多人會選錯格式,導致申報異常。



六、資料怎麼填?

依照「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餘表」內容填寫即可。

通常會填寫:

  • 所得人姓名
  • 所得發生處所名稱  (即:行號名稱)
  • 行號統編  
  • 股利或盈餘金額

另外:

📌 扣繳稅額大多數情況會是 0 元,一般不用填寫。



七、完成新增後

確認資料無誤後:

✔ 按「新增」 ✔ 再按「離開」


這樣就完成營利所得新增了。


後續再繼續完成綜所稅申報即可。



小提醒

很多行號老闆會以為系統會自動帶入資料,但實際上,營利所得不一定會自動出現。

因此建議申報前,先確認:

✔ 是否有投資人盈餘表 ✔ 是否已新增營利所得 ✔ 所得格式是否正確

避免後續被補稅或要求更正。


結語

如果不知道怎麼操作、找不到盈餘表,或不確定資料是否正確,建議可先與記帳事務所或會計師確認後再申報。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再與我們討論。


LINE:@afg1460j TEL:(02)2356-8838


資料來源:

  • 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
  • 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系統
  • 本所實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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