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資、合夥行號綜所稅申報教學|營利所得如何新增?(114年度報稅適用)_115.5
例如:
獨資商號全年盈餘 50 萬元
→ 原則上會列入負責人的綜所稅申報。
合夥事業若有兩位合夥人
→ 則需依合夥比例,由各合夥人分別列報營利所得。
建議申報時,除了查看系統自動帶入資料外,也要再核對:
1、前一年度營所稅申報書
2、盈餘分配或合夥分配資料
3、是否已正確填入「營利所得」欄位
避免因漏報而後續被國稅局補稅或處罰。
尤其是:
- 企業社
- 工作室
- 工程行
- 商行
- 小吃店
- 合夥事業
再提醒:
只要是「獨資或合夥」組織,都要特別留意「營利所得」是否已自行輸入到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裡。
本文整理成簡單圖文教學,提供大家報稅時參考。
一、誰需要申報營利所得?
如果您是以下身分:
✔ 行號負責人
✔ 企業社負責人
✔ 工作室老闆
✔ 工程行負責人
✔ 合夥人
那麼每年五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除了薪資、股利、利息等所得外,通常還要另外新增一筆「營利所得」。
因為獨資、合夥行號的盈餘,依法是歸屬到個人課稅,而不是像有限公司一樣單獨課公司所得稅。
因此如果漏報,後續可能被國稅局補稅。
二、先準備這份文件
建議先向會計師或事務所索取:
「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餘表」 (如下圖範例)
後續新增營利所得時,裡面的資料會用到。
主要會參考:
- 營利事業名稱 (即:行號)
- 行號統編
- 投資人姓名 (即:負責人及合夥人)
- 盈餘金額 (即:今年要自行新增的營利所得)
- 扣繳稅額 (一般是0元,可忽略)
三、最容易漏掉的一步
登入綜所稅申報系統後,很多人會直接按:
「同意依稅額估算表內容申報」
但如果這樣做,就無法編修資料。
因此請務必選擇:
「不同意依稅額估算表內容申報」
這樣才能自行新增營利所得。
這一步是最多人漏掉的地方。
四、如何新增營利所得?
進入所得資料畫面後:
Step 1
點選「新增所得資料」
Step 2
所得種類選擇:
「營利所得」Step 3
按下一步
五、所得格式不要選錯
這邊非常重要。
請選擇:
71D-課稅年度營利事業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餘表
不要誤選成:
❌ 54C 股利憑單
很多人會選錯格式,導致申報異常。
六、資料怎麼填?
依照「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餘表」內容填寫即可。
通常會填寫:
- 所得人姓名
- 所得發生處所名稱 (即:行號名稱)
- 行號統編
- 股利或盈餘金額
另外:
📌 扣繳稅額大多數情況會是 0 元,一般不用填寫。
七、完成新增後
確認資料無誤後:
✔ 按「新增」 ✔ 再按「離開」
這樣就完成營利所得新增了。
後續再繼續完成綜所稅申報即可。
小提醒
很多行號老闆會以為系統會自動帶入資料,但實際上,營利所得不一定會自動出現。
因此建議申報前,先確認:
✔ 是否有投資人盈餘表 ✔ 是否已新增營利所得 ✔ 所得格式是否正確
避免後續被補稅或要求更正。
結語
如果不知道怎麼操作、找不到盈餘表,或不確定資料是否正確,建議可先與記帳事務所或會計師確認後再申報。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再與我們討論。
LINE:@afg1460j TEL:(02)2356-8838
資料來源:
- 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
- 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系統
- 本所實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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