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資、合夥行號綜所稅申報教學|營利所得如何新增?(114年度報稅適用)_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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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行號老闆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以為國稅局系統已自動帶入所有資料,直接按「下一步」就完成申報。
但實務上,獨資、合夥行號的「營利所得」,大多數情況需要自行新增申報——系統不會自動帶入,也無法透過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讀取這筆所得。
😱 漏報後果:若未自行新增營利所得,後續可能被國稅局補稅或裁罰。
本文整理成圖文步驟教學,讓您五月報稅時不再漏填 ✅
🙋 一、誰需要申報營利所得?
如果您是以下身分,每年五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除了薪資、股利、利息等所得外,通常還要另外自行新增一筆「營利所得」:
| 組織型態 | 誰要申報 |
|---|---|
| 企業社 | 負責人 |
| 工作室 | 負責人 |
| 工程行 / 商行 / 小吃店 | 負責人 |
| 合夥事業 | 全體合夥人(依出資比例各自申報) |
原因:獨資、合夥行號的盈餘,依法歸屬個人課稅,不像有限公司一樣單獨課公司所得稅。
📄 二、申報前先準備這份文件
在新增營利所得前,請先向您的記帳事務所或會計師索取:
📋 114年度營利事業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餘表
這份文件是申報時的核心資料來源,以下為範例表格:
📌 申報時會用到哪些欄位?
| 表格欄位 | 申報時填入位置 | 說明 |
|---|---|---|
| 營利事業名稱 | 所得發生處所名稱 | 即行號名稱 |
| 統一編號 | 扣繳單位統編 | 行號的統一編號 |
| 盈餘分配金額 | 股利或盈餘金額 | 本年度要申報的營利所得金額 |
| 扣繳稅額 | 扣繳稅額 | 一般獨資合夥為 0 元,可忽略 |
⚠️ 三、最容易漏掉的一步
登入綜所稅申報系統後,很多人看到下方畫面會直接按:
❌ 「同意依稅額估算表內容申報」
→ 這樣就無法自行編修資料,營利所得無從新增!
請務必改選:
✅ 「不同意依稅額估算表內容申報」
選擇「不同意」後,才能進入資料編輯畫面,自行新增營利所得。
⚠️ 特別注意:這是報稅流程中最多人直接略過的選項,請確認後再繼續。
🖥️ 四、新增營利所得,四個步驟
步驟一:點選「新增所得資料」
進入所得資料畫面後,找到並點選「新增所得資料」按鈕。
步驟二:所得種類選「營利所得」
在下拉選單中,選擇「營利所得」,按「下一步」繼續。
步驟三:選擇正確的所得格式(這步很重要!)
請選擇:
71D-課稅年度營利事業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餘表
😱 不要誤選:❌ 54C 股利憑單(格式不同,選錯會導致申報異常)
步驟四:填入資料,按「新增」完成
對照「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餘表」填入資料後,按「新增」,再按「離開」,營利所得即新增完成。
後續繼續完成綜合所得稅申報即可 ✅
✅ 五、申報前快速確認清單
| 確認項目 | 重點說明 |
|---|---|
| ☐ 文件到位 | 已向事務所取得「114年度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餘表」 |
| ☐ 選項確認 | 選「不同意依稅額估算表內容申報」 |
| ☐ 格式正確 | 選「71D」,非 54C 股利憑單 |
| ☐ 金額核對 | 盈餘金額與表格一致 |
| ☐ 新增完成 | 確認系統中已出現這筆營利所得 |
有任何報稅相關問題,歡迎聯絡我們!😊
➡️ 延伸閱讀:獨資合夥組織(行號),新增營利所得,線上申報綜合所得稅 教學(115.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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