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資合夥組織,新增營利所得,線上申報綜合所得稅 教學 (113.5版)

 獨資合夥組織,新增營利所得,線上申報綜合所得稅 教學 (113.5版):


一、前言:

「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者,其資本主、合夥人每年度應分配之盈餘,應列入獨資資本主或合夥人個人綜合所得稅之營利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換言之,只要您有開行號、企業社、工程行、工作室,不論您的身份是負責人還是合夥人,都要在五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前,跟事務所拿「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餘表」,新增一筆「營利所得」;這筆「營利所得」,必須由您自行申報給國稅局哦~~~~

 

二、申報流程:

可參考國稅局的影片教學 :

>>請點選影片:合夥新增營利所得線上申報-操作步驟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KRQLgEL0bo

>>手機報稅操作連結:綜合所得稅丨 手機報稅2.0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91k6oCvYYo


1、    請跟事務所索取「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餘表」

(註:如果是本所的客戶,預計5月5日前會主動給您們盈餘表;如果沒拿到者,請跟我們確認,謝謝)




2、    登入綜合所得稅申報系統後,在步驟二、填寫所得中,畫面右上角有「新增所得資料」,請點選;再按「下一步」




3、    選擇【所得種類】及【所得格式】



  

4、    【所得種類】:請點選「營利所得」




 

5、    所得格式:要選擇 71D課稅年度營利事業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餘表」;「不能」選「54C股利憑單」;

【所得人姓名】:貴行號的負責人或合夥人 

【所得發生處所名稱】:貴行號的行號名稱,例如小福企業社;也可以只寫「扣繳單位統一編號」即可。

【扣繳單位統一編號】:貴行號的統一編號

【股利或盈餘金額】:參考「營利事業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餘表」,因為是行號,就寫「現金股利(應分配盈餘)的金額 

【扣繳稅額】一般是「零」,不用填寫 參考「營利事業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

餘表」,因為是行號,就寫「獨資、合夥組織之扣繳稅額」的金額



 

6、    建檔後請按「新增」或儲存,再按「離開」,即可新增該筆「營利所得」。




7、    再接著完成其他步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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