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估暫繳是什麼?2024版

預估暫繳是什麼?


👉依稅法規定,上年度公司結算申報(5月)後,如有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簡稱營所稅)者,於9月時先預繳「暫繳稅額」(計算基礎為上年度營所稅稅金的一半),做在本年度公司結算申報後(隔年5月),如要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就可以抵繳。( 也就是 多退少補 )

👉簡單來說,九月先預繳營所稅,等到明年五月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時候多退少補




👉舉例說明:

1、112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簡稱營所稅)結算申報,假設有要繳營所稅10萬元,會在113年5月1日至113年5月31日完成申報並繳納

2、113年9月1日至11年9月31日要預繳113年度的營所稅,按照112年營所稅的一半來試算,也就是要繳5萬元 (10萬元 / 2)  ,這個稅金叫做「預估暫繳

3、114年5月1日至114年5月31日要申報繳納113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假設113年度公司虧損沒賺錢,在113年5月預繳的5萬元,就可以申請退稅了

4、退稅時間點約落在115年的3~6月間,依國稅局的審核時間而定。


👉暫繳申報期間:

曆年制:依所得稅法第 67 條第 1 項規定,採曆年制暫繳申報期間應於每年 9 月 1 日起至 9 月30 日止,自行向國庫繳納及申報該管稽徵機關。


👉一般申報暫繳的規定:(又稱為預估暫繳)。

👀也就是中小企業大多選擇的這種方式, 只要在9月1日至9月30日之間,根據你前一年度的營所稅應納稅額,繳納一半的金額到國庫,做為暫繳稅額,這樣就完成暫繳了。

用去年公司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金額*1/2

(1) 所得稅法第 67 條第 1 項規定,按其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 1/2 為暫繳稅額。
(2) 所得稅法第 67 條第 2 項規定,營利事業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 額抵減前項暫繳稅額者,於自行向國庫繳納暫繳稅款後,得免依前項規定辦理申報。


👉一般暫繳的計算:


原則上一般暫繳的計算公式為:暫繳稅款=上年度結算申報應納稅額× 1/2。

比方說:狸小路有限公司賣陶藝品,在111年五月申報公司營所稅時,繳了5萬應納稅額,那麼111年9月份要申報暫繳金額與計算為:5萬*1/2=2.5萬元。


👉暫繳有延期的規定嗎?

先說結論:原則上暫繳沒有延期的規定,沒繳的話,國稅局會在10月或11月的時候寄發補繳通知單給貴公司,並加計利息


👀如果成立的是公司組織,那麼原則上,公司在九月份就有可能必須申報暫繳。


👉公司太忙了,未在申報暫繳期間內申報,也沒有在規定時間內繳稅,針對這種情形會有什麼處罰?

👀會被加收利息。


👀參考法令:
若營利事業未在規定期間內繳納暫繳稅款,並於10月31日前依所得稅法第67條第1項規定補報並繳納暫繳稅額,則應自10月1日起至繳納日止,按暫繳稅額及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的固定利率,按日計息,一併徵收。
若營利事業逾10月31日仍未繳納暫繳稅額,且當年度1至6月份有營業額,稽徵機關將根據上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依應納稅額的1/2作為暫繳稅額,並依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的固定利率,加計1個月的利息。
該稅額將以暫繳稅額核定通知書通知營利事業,需於15日內自行繳納。



👉果公司今年沒錢的話怎麼辦,一定要繳嗎?

👀另一種方式叫做會計師暫繳簽證申報,不過這比較特別,只有符合條件的公司才能使用。

( 還有一種叫藍色申報,不過因為適用條件更嚴格,很少公司申請,所以在此不做討論)


比如說,當年1-6月份公司的報表的確不理想,這時候就可以請會計師查核簽證今年上半年的損益試算表,那麼貴公司就能選擇這種方式來報稅,或許就不用預繳稅金或繳更少了


但提醒一下,這部分是額外的服務,會計師會另外收一筆簽證申報的服務費用;還得附上幾個重要文件,像是「暫繳申報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書」、「會計師暫繳簽證的委託書」、「暫繳損益試算表」、「資產負債表」、「營業成本明細表」、「其他費用及製造費用明細表」等等。而且要在九月底前完成 (預留一個月的作業時間 ,所以八月時就要跟會計師討論),只有這樣,申報才算是完整,不然的話還是會被歸類為一般申報案件,也就是要預繳一年的稅金。




👉結論:

如果預估暫繳的稅金不大,我們比較建議一般申報案件,先預繳就可以,也不用花錢請會計師簽證;

如果稅金較大、就可考慮請會計師做暫繳的簽證申報了。 (會計師費用會依案件情形而定,但通常大約幾萬元~幾十萬元不等)

當然最終決定權還是在公司身上


 參考內容出處: https://tanukicpb.com/archives/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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