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健保補充健保費-注意事項-115.1
🩺 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重點提醒事項
👤 一、保險對象(例如:員工、個人)
保險對象除每月依法繳納一般健保費外,若有「經常性薪資以外」的所得或收入,且達到規定金額以上,仍需另行負擔補充保險費。
例如:
🔹 高額獎金
🔹 高額獎金
🔹 兼職所得
🔹 執行業務收入(勞務費)
🔹 股利、利息
🔹 租金收入
📌 115 年度重點說明
兼職薪資所得:以「基本工資」為起扣點
勞務費、租金:單筆 20,000 元 為起扣點
股利:另依相關規定辦理
上述補充保險費,應由給付單位於給付時代為扣取,並彙繳健保署➡️ 115 年度基本費率:2.11%
🏢 二、投保單位(公司行號)
若公司每月實際支付的薪資所得總額
(所得稅格式代號 50、79A、79B)
👉 大於員工投保薪資總額,則須就「差額」部分,按月計繳補充保險費。
若公司每月實際支付的薪資所得總額
(所得稅格式代號 50、79A、79B)
👉 大於員工投保薪資總額,則須就「差額」部分,按月計繳補充保險費。
📌 適用費率:115 年度 2.11%
🔍 三、健保署查核機制提醒
健保署 每年都會 透過外部資料(如國稅局申報資料)進行比對與勾稽,查核公司是否有短繳或漏繳補充保險費的情形。
健保署 每年都會 透過外部資料(如國稅局申報資料)進行比對與勾稽,查核公司是否有短繳或漏繳補充保險費的情形。
⚠️ 一旦被查核到:
需補繳漏未繳的補充保險費
情節重大者,可能另行裁罰
📌 原則上是:
👉 查到哪一種所得,就補繳哪一種補充保險費
🧾 四、實務建議
為避免日後補繳或受罰,建議貴單位平時就留意:
✅ 各類所得是否涉及二代健保
為避免日後補繳或受罰,建議貴單位平時就留意:
✅ 各類所得是否涉及二代健保
✅ 是否依規定期限計算並繳納
並按月自行處理:
👤 保險對象之補充保險費
🏢 投保單位之補充保險費
📌 員工薪資部分,也應依實際約定薪資,正確投保勞保與健保。
⚖️ 五、關於「未申報」的常見迷思
實務上,確實有部分公司為了降低補充保險費負擔,選擇不申報部分薪資、勞務費或租金。
實務上,確實有部分公司為了降低補充保險費負擔,選擇不申報部分薪資、勞務費或租金。
💬 這樣的作法並非單純的對或錯,但需特別留意:
🔸 即使暫時未被健保署查到
🔸 仍可能面臨國稅局或其他機關查帳
🔸 一旦被認定漏報,補稅+罰鍰 可能更重
📌 實務經驗來看,很難有完全沒有風險的作法,相對穩妥的方式,仍是依法申報、依法繳納。
📞 如有任何不清楚之處,或需委託本所協助計算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另行報價),歡迎隨時透過 LINE 或來電 與我們討論,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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