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性質及交易型態特殊之營業人,銷售額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者,稽徵機關將積極輔導使用統一發票

營業性質及交易型態特殊之營業人,銷售額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者,稽徵機關將積極輔導使用統一發票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對營業規模及銷售額較大且具高知名度、網路、媒體或美食節目經常推薦報導、經常遭人檢舉之冰果店、飲料店、麵食館等營業人,其銷售額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者,將優先輔導使用統一發票。

該局進一步說明,不同營業人之營業狀況及使用統一發票能力有其差異,是否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須查明營業人實際經營規模及營業情形,以衡酌是否輔導開立統一發票。

該局指出,早期供應大眾化消費之飲食業,多屬經營規模較小、交易零星且單價較低,其因營業性質及交易型態特殊,不便使用統一發票。然而,近年來人氣名店以連鎖、加盟、採電腦叫號或取餐、透過網路銷售或以電子方式開立收據等方式經營,具有相當規模及制度,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應有使用統一發票及申報營業稅之能力。

該局呼籲,為維護租稅公平性,擴大統一發票使用範圍,以加強相互勾稽作用,審酌人氣名店之營業規模及交易型態,其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者,將列為積極輔導使用統一發票對象。

(聯絡人:審查四科溫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550)

留言

熱門文章

勞務所得(勞務費、稿費、兼職薪資),如何扣繳稅款及扣取二代健保補充保費?113年版

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方式及介紹-書審、所得額標準、同業淨利、查帳、會計師稅務簽證(113.8版)

我公司(行號)辦理暫停營業(停業),是不是就沒別的事情要做了??營業稅要報嗎?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要報嗎?各類所得扣繳、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要報嗎?-113.12

營業稅申報書(401表)要如何看?如何判讀?-114.3

公司車輛過戶至他人(其他公司或個人)名下的重點分析-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