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記 / 停業與歇業 公司、行號辦理暫停營業(停業)後, 還有哪些事情要做? 停業≠沒事了!營業稅、所得稅、扣繳申報⋯⋯停業後該盡的義務一樣都沒少。 📅 115年6月更新版 🏢 適用:公司 / 行號 📌 先搞清楚:停業 vs. 歇業,差很大! 👉 停業(暫停營業) 👉 歇業(解散、結束營業) 最長 一年 ,但每年可辦理「展延停業」, 展延次數無限制 。 實務上有公司停業二十幾年仍持續展延。 若暫時不想結束,只是觀望,可考慮此選項;未來若決定恢復,辦理「復業」即可。 也就是解散、直接註銷、宣告不玩了。 原則上, 以後就不能使用這家公司,也不能使用這個統一編號 。 若確定不再繼續,才走此程序。 ⚠️ 停業 ≠ 沒事了! 就算辦了停業,每年公司仍有法定義務要履行,未報遲報或未繳遲繳都有罰則。 📋 停業後,每年仍須辦理的事項 1|展延停業申請 每年停業屆滿前一個月辦理。未辦展延,視同復業。 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每年 5月31日前 ,無論盈虧、有無收入,仍須辦理結算申報。 逾期未申報,若核定有應納稅額: ・接獲補報通知書 15日內 補報 → 加徵 10% 滯報金 (最高3萬元,最低1,500元) ・超過15日或未補報 → 加徵 20% 怠報金 (最高9萬元,最低4,500元) 3|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 每年 3月 辦理。 公司組織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為必報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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