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應稅、零稅率、免稅,一次搞懂三者差別_115.7更新版
記帳報稅 / 營業稅
【營業稅】應稅、零稅率、免稅,一次搞懂三者差別
開發票時勾錯類別,輕則多繳稅,重則補稅加罰。
三分鐘看懂怎麼分!
📅 115年7月更新版🏢 適用:公司 / 行號
🙋 這些問題,事務所常常被問到:
「會計師,開發票時『應稅』『免稅』『零稅率』要勾哪個?」
「我們是外銷,發票是不是勾免稅就好?」
「賣農產品是不是全部都免稅?」
「零稅率和免稅不都是不用繳稅嗎?有差嗎?」
▌ 先看結論:三種類別快速比較
| 項目 | 應稅 | 零稅率 | 免稅 |
| 稅率 | 5% | 0% | 不課徵 |
| 典型情況 | 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絕大多數交易) | 外銷貨物、外銷相關勞務 | 未經加工生鮮農產品、出售土地等 |
| 進項稅額可否扣抵 | ✔ 可扣抵 | ✔ 可扣抵、可退稅 | ✘ 不可扣抵 |
| 俗稱 | — | 「完全免稅」 | 「部分免稅」 |
▌ 一|應稅:5% 營業稅,絕大多數交易都是它
凡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原則上都屬應稅,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適用 5% 稅率。
開立發票時,如果真的不確定要勾哪個類別,建議先勾「應稅」:
▸ 多繳的稅,事後查明仍可申請退還;
▸ 但若勾錯導致少繳稅,就有補稅甚至受罰的風險。
▌ 二|零稅率:稅率為 0%,通常是外銷才適用
零稅率是指銷售貨物或勞務仍屬「應稅」範圍,只是適用的稅率為零。
常見適用情況(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7 條):
▸ 外銷貨物;
▸ 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之勞務;
▸ 國際間之運輸;
▸ 銷售與保稅區營業人供營運使用之貨物等。
由於銷項稅額為零,進項稅額仍可全額扣抵,如有溢付稅額,得在退稅限額內經主管稽徵機關查明後退還。
這也是外銷型企業每期申報常有退稅的原因。
▌ 三|免稅:銷售階段免徵,但進項稅額不能扣抵
免稅是指銷售特定貨物或勞務時免徵營業稅(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8 條)。
常見項目例如:
▸ 出售土地;
▸ 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
▸ 醫院、診所提供之醫療勞務;
▸ 學校提供之教育勞務等。
⚠️ 最常見的錯誤
不是所有商品都適用免稅!
有些公司行號不熟悉法令,銷售一般貨物卻勾了「免稅」,導致短漏報銷項稅額,經國稅局查獲即面臨補稅加罰。
免稅項目以法律明定者為限,勾選前務必確認。
▌ 四|零稅率 vs 免稅:都不用繳稅,差在哪?
很多老闆以為兩者一樣,其實差別在「進項稅額」:
| 👉 零稅率(完全免稅) | 👉 免稅(部分免稅) |
| 銷項不必繳稅,進項稅額仍可扣抵、可申請退還。進貨或費用付出去的 5% 營業稅拿得回來。 | 銷項免徵,但進項稅額不得扣抵、不得退還。進貨或費用付出去的 5% 營業稅,只能轉列成本或費用。 |
💡 另外提醒:適用免稅的營業人,若評估後認為放棄免稅較有利,可向財政部申請核准放棄免稅、改按應稅,但核准後 3 年內不得變更。
同時銷售應稅與免稅貨物的「兼營營業人」,進項稅額須按比例扣抵,帳務處理較複雜,建議先與會計師討論。
📖 延伸閱讀: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營業稅減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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