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東拋棄出資額應如何辦理變更登記?
有限公司股東拋棄出資額應如何辦理變更登記?
依據經濟部93年3月30日研商「公司登記疑義會議」(93.4.1經商字第09302051850號函)之案由四決議:有限公司股東聲明拋棄所持之出資額時,應由代表公司之負責人逕行辦理減資登記,惟公司章程應將該股東姓名及其出資額刪除,不列入修章次數亦無需檢附股東同意書。(經濟部94.4.15經商字第09402045670號函)
依據經濟部93年3月30日研商「公司登記疑義會議」(93.4.1經商字第09302051850號函)之案由四決議:有限公司股東聲明拋棄所持之出資額時,應由代表公司之負責人逕行辦理減資登記,惟公司章程應將該股東姓名及其出資額刪除,不列入修章次數亦無需檢附股東同意書。(經濟部94.4.15經商字第09402045670號函)
摘自臺北市商業處芝區(252)、石門區(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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