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及股東的「股利」補充健保費是什麼? 每月六月要召開股東會,如果公司有賺錢即有盈餘的時候,可以決定是否要分配盈餘給股東 : 1、如果決議 「不分配盈餘」 : 盈餘留公司帳上, 但 「公司」要繳5%的未分配盈餘稅 (以前是繳10%) ; 扣除5%後的盈餘留公司帳上的用途有: ①以後再發放股利 ②留給公司做為投資或營運資金使用 2、如果決議 「分配盈餘」 : 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盈餘、年底前分配; 各股東分配股利達2萬元時,通常會有「股利」的補充健保費2.11%要繳 (如果是投保在自己公司的負責人,可能就不用繳這筆補充保費)。 ① 一般股東 (非負責人) : 各股東分配到的 股利總額 乘上 補充健保費費率(2.11%) ,即為公司應代扣代繳之補充健保費 ② 負責人股東 : 公司在代扣代繳補充健保費之前,應 先確認「負責人」是否有在該公司投保「健保」。 a、若負責人 未投保 自己的健保在該公司: 負責人分配到的股利總額乘上補充健保費費率(2.11%),即為公司應代扣代繳之保費。 b、若負責人 有投保 自己的健保在該公司: 負責人分配到的股利總額可以先減去雇主之健保投保金額(累計) -->其差額若為「負數」或「零」,則不需繳納補充健保費; -->若其差額為正數,則應乘上補充健保費費率(2.11%),即為公司應代扣代繳之補充健保費。 (注意:不論是負責人還是非負責人, 股東的「股利」補充健保費 都是 由股東自行負擔,不能由公司代出 ; 公司的責任是去代扣、代繳並申報 ) ✋✋✋範例說明如下: 假設負責人為甲先生股東,其健保投保金額為34,800元,本年度均有投保,所以累計投保金額為34,800*12個月=417,600元 該公司的盈餘分配通知書如下圖: 該公司負責人的健保投保總額如下圖: 負責人(即雇主)之股利補充健保費公式如下: 補充健保費 = (股利總額 - 負責人(即雇主)之已投保健保總額) x 2.11% 若負責人(即雇主) 未投保健保 於公司,則其計算式如下: 補充保險費 = (547,202 - 0) x 2.11% = 11,546元 若負責人(即雇主) 有投保健保 於公司,則其計算式如下: 補充保險費 = (547,202 - 417,600) x 2.11% = 2,735元 備註: 1、 本所於每年六~八月時,會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