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籌備處 開戶 (會計師資本簽證) 注意事項:
[銀行開立帳戶,將資本額存入帳戶] 請提供-
1、公司籌備處的銀行存摺影本
(①封面.②蓋有銀行章的內頁.③存入金額的股款內頁)
2、公司籌備處,存入股款隔天後的銀行存款餘額證明書影本 或 COPY隔1~3日存入不定金額後的股款內頁
3、各股東的個人存摺封面、銀行章內頁及匯出股款內頁影本
4、其他:資金來源如果不明或有疑慮,可能會需要請貴公司額外提供其他的補充資料(例如 借款契約、贈與聲明書、近兩年的財力證明)。
註:因應洗錢防制法的要求,出資額達一定金額 (例如新台幣100萬元)以上之公司,我們會將資本簽證查核的相關資料送交主管機關(即 法務部調查局)備查;
貴公司需提供股東的「財力證明」(例如:近二年的薪資扣繳憑單、綜合所得稅申報書)及股東的「資金來源證明」(例如:個人存摺近半年明細);如果無法提供,我們可能就無法協助貴公司的資本簽證,煩請見諒。
【步驟】:
一、請至銀行開立公司籌備處的帳戶(例如:XX有限公司籌備處陳YY);
記得帶負責人的小章 、負責人的身份證雙證件以及 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核定書;
各股東將股款,從個人的銀行帳戶轉帳到公司籌備處,存入資本額。
開立籌備處當天,不一定要存入股款,可以隔幾天再存。
(建議:請先致電給「銀行」,確認要帶哪些印章及文件,各家銀行的規定都不同~~
有些銀行會要求公司章程、租約...
另外也要確定銀行給不給開戶,因為現在很多銀行都要求有地緣關系才給開戶,(例如公司登記地附近)以免白跑一趟
二、全數股款存入後的隔天或隔數天(註:建議不要超過五個工作天,以免逾期;另外,也不能在存入股款當天就申請),
--->請再至銀行申請截至前一天 公司籌備處的『銀行存款餘額證明書』
---->這樣才能證明存入股款當天的錢沒有動用。(例:5/13開戶、全數存入股款後,5/16申請) ;
或 COPY隔天存入不定金額(例如100元)後的股款內頁 做為代替。
①「公司籌備處」的銀行存摺封面
②蓋有銀行章的內頁
③存入金額的內頁
④銀行存款餘額證明書1份
⑤資金來源證明 (例如:股東的個人存摺封面、匯款內頁)
※會計師資本簽證-提醒事項: 1、應於章程訂立後15日內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登記,以免受罰;
一般來說,存入股款日後的15日內就要送件,逾期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2、股款如果要領出來,切記要有合法的憑證(例如發票或收據)、公司營業必需的正當理由(例如購買匯款、支付薪資),才能領出來,以免違反洗錢防制法及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千萬不能今天存、隔幾天就領出,馬上就會被銀行通報洗錢,甚至被當成假資本,這樣就有刑責了。
3、股款務必由股東名義匯,例如由股東本人的銀行帳戶轉帳或匯款,不可存現金!!
( 款項匯入籌備處時,建議在存摺上顯示股東姓名;另外,請提供匯款人的存摺封面及匯款內頁 )
4、主管機關會有6-8個月的隨機查閱期;錢存進公司後,就是公司的錢,不是個人的錢,不能隨意領走,要有憑證,要有資料佐證。
只要是出去的錢,都要證明是公司的營業用途。
(note:最近才聽過查10幾年前驗資後把資金轉出的案子~~)
5、以現在大數據查核的機制,再加上主管機關要求銀行、會計師或相關單位通報洗錢,以前沒被查到、不代表現在就不會被查到!!
6、新成立的公司,最容易被查。
7、主管機關不一定只查資本額大的公司,就有案例是不到資本額10萬元被查的,所以資本額小也會出事!
8、分次領可不可以?
如果無法具體說明資金用途,被查到的機率就會變高,不建議動用股款
(就算分次領出,也只是降低可能查核的機率一點點.........,搞不好也不會降低多少機率,但被查到時就很難說明)
9、跟別人借錢開公司可不可以?
以個人借錢來增資,等驗資完後然後由公司直接返還該借款?
=>可能違反公司法第9條之規定:登記後將股款將股款發還股東,或任由股東收回。
a、並不是指股東所繳的股款中,不得有借入的款項,但需要注意:增資後不得將股款發還股東或任由股東收回。
b、能否用公司為主體向金融機構借錢,然後增資公司?
=>公司的存款,非屬股東的資金,當然不能拿來增資。
c、能否拿公司上期的獲利來增資?
=>公司的盈餘,未合法分配回股東前,非屬股東的資金,當然不能拿來增資。
10、除非真的很急著要用到股款,不然我們一般是建議,要等到公司成立後,股款才能動用;而且要動用一定要有確實的憑證 ,例如發放公司員工的薪資(要報扣繳憑單) 、支付廠商貨款(要有發票或收據) ;金流憑證合約越完整越好
結論:
夜路走多就是怕遇到鬼,闖紅燈沒被查到不代表就合法、只代表您的運氣好!!
走正路才是企業長久經營的不敗之道!
延伸閱讀:公司設立後,資本額是不是就可以領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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