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記 / 資本簽證
有限公司增資變更登記
應備文件與辦理流程
包含工商登記、會計師資本額簽證
📅 115年5月更新版 🏢 適用:有限公司增資變更登記
📊
增資前後資本結構對比
增 資 前
股東 A
60萬(60%)
股東 B
40萬(40%)
增 資 後
股東 A
90萬(60%)
股東 B
60萬(40%)
新股東 C ✨
— (可加入)
✦ 依公司法第106條,股東同意增資後仍無按原出資比例出資之義務,得經股東過半數表決權同意,由新股東參加。
💸
股款存入流程示意
各股東從個人帳戶轉帳股款
務必為本人帳戶,不可代匯或存現金
全數股款存入後隔天申請餘額證明書
存入當天不可有出帳,以免需另製作「股款動用明細表」
取得查核報告書後,備齊文件送件
送件期限:股款存入後15日內
一
增資參考流程
1
確認增資金額及分配比例
有無新股東加入或舊股東退出?增資股東的身份為何?
3
確認是否有其他變更登記事項
例如:地址、營業項目、負責人、董監改選
6
股東存入全數股款
隔日申請存款餘額證明,委由會計師辦理資本簽證
💡 建議:股款存入當天,存摺的金額不要有出帳的情況。若存入當天有動用,需另外製作「股款動用明細表」並附佐證資料。
例:1月13日存入股款100萬元,但當天動用50萬元,須說明動用原因並提供發票或收據。
⏱ 整體變更登記流程請預抓 2〜3 個禮拜的時間
※ 「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資變更流程略有不同,請洽詢事務所確認。
二
委託查核簽證時 ── 應備文件
共 14 項
2
公司存摺影本(封面、銀行章頁、股款存入金額頁)
3
存入後隔日至銀行申請「存款餘額證明書」
✦ 變通方式:隔日存入100元後補刷存摺,拍照存入金額頁即可取代
5
股東同意書 / 股東會議記錄 / 股東名冊影本
本所代擬,由客戶簽名後回傳
7
代匯切結書
⚠ 委託他人代匯時附上。因應洗錢防制法,建議不要代匯。
8
其他必要文件
例如:股東最新的綜合所得稅申報書或財力證明
9
資金來源證明 + 資金來源說明表 + 客戶聲明書
表格由本所提供
13
新負責人的小章
如有更換負責人時需提供。經負責人同意,本所可代刻。
14
「前次」設立/變更的相關資料
例如:市政府核准函、國稅局函、公司章程
⚠ 重要提醒事項
▸ 股款務必由股東本人的銀行帳戶轉帳或匯款,不可存現金。如股東為法人,須從法人帳戶匯款。
▸ 原則上,公司應於股款存入日後的15日內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以免受罰。
▸ 不能用公司的款項轉作個人股款!例如:從公司提款100萬元後,再轉存回公司做為個人股款,此為違法行為。
⚖ 相關法規提示
公司應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或股東雖已繳納而於登記後將股款發還股東,或任由股東收回者,公司負責人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公司法第9條
公司增資,應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但股東雖同意增資,仍無按原出資數比例出資之義務。有前項但書情形時,得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由新股東參加。
公司法第106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14條
本文所提供之建議、評論、分析或其他工作成果係基於現行法規所提供。現行法規未來可能改變,且主管機關之個案解釋亦可能不同,甚或回溯生效。未來如有法規改變、發佈新的解釋函令、或有不同之個案解釋,本所並無義務通知上述改變。本文僅供參考,未事先經作者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以本文所載之資訊作為商業或其他決定之依據。任何第三人不得以曾閱覽本文為由,向本所主張任何權利。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