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號所在地變更 (遷址)所需資料(參考)_114.9
📑 公司/行號地址變更(遷址)所需資料(參考)
1️⃣ 大小章
前次設立/變更登記用的大小章。
若遺失或找不到 → 需準備「印鑑遺失切結書」。
1️⃣ 大小章
前次設立/變更登記用的大小章。
若遺失或找不到 → 需準備「印鑑遺失切結書」。
2️⃣ 前次登記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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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函+登記表/國稅局函(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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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若是跨縣市必備)
3️⃣ 房屋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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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房屋稅單(影本,需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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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登記在臺北市 → 需另外提供「近三個月的建物登記謄本」。
4️⃣ 房屋租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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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行號名義與房東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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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承租二房東 → 需大房東出具「所有權人同意書」或「轉租同意書」或「大房東」與二房東的租約(載明可供轉租)。
5️⃣ 簽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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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本所代辦 → 本所會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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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公司型態不同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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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資合夥:獨資合夥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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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簽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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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東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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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變更/特許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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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同時辦理其他變更事項或涉及特許行業 → 需另外報價,文件需求也不同。
📌 特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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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限制:不是所有地址都可登記,尤其是台北市,限制較多。
與房東簽約前,務必先至 都發局建管處做「營業場所預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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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時間:一般 2–3 週可完成。若涉及特許行業或其他變更,時間會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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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程序:變更完成後,負責人需親自至國稅局找稅務員簽名照會,更換統一發票購票證。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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