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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代銷抽佣5000萬 補稅帶罰近500萬

(摘自: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breakingnews/2151015)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台北國稅局說,一名知名網紅透過臉書、個人部落格代銷飯店住宿券,一年收取代銷金流及飯店佣金高達5000多萬元,卻未辦營業登記、未繳稅,最終遭連補帶罰營業稅近500萬元,並追討所得稅。

知名部落客透過臉書、個人部落格代銷飯店住宿券,1年收取代銷金流及飯店佣金高達5000多萬元,卻未辦營業登記、未繳稅,被連補帶罰營業稅近500萬元,並追討所得稅。

台北國稅局說,日前例行查核時發現,有個部落客與以美食知名的北部連鎖飯店合作,先向飯店購買住宿券,再經由部落客個人臉書及部落格販售給消費者,事後飯店也會再付代銷佣金給部落客。

根據掌握資料,在2015年間,這名部落客代銷住宿券及向飯店收取的佣金,合計高達5000多萬元。按稅法規定,部落客代銷及收佣金,都是以營利目的銷售貨物、勞務的行為,照理說只要達「銷售貨物8萬元、銷售勞務4萬元」的起徵點,就得來辦營業登記並繳納5%營業稅。

但經查,這名部落客未辦營業登記就擅自營業,國稅局因此對他補徵營業稅240多萬元,並加罰240多萬元(營業額的5%),連補帶罰近500萬元,並進一步追查在所得稅端,是否有佣金收入未申報的行為;同時也已輔導部落客辦妥稅籍登記。

台北國稅局呼籲,國稅局掌握網路交易資料的能力越來越強,個人只要有是以營利為目的,以進貨、銷貨方式經營,或從事代購代銷,凡達營業稅起徵點,就要來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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