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文件-有限公司董事解任

1. 申請書(委託會計師或律師代理者,應另檢附委託書一份)

2. 其他機關核准函影本(經營許可業務者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影本;無則免送)

3. 辭(解)任證明文件影本(死亡者免附)

4. 變更登記表二份

5. 登記費:新臺幣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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