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登記核准文件,採「自取」方式取件者,應攜帶何證件?

設立登記核准文件,採「自取」方式取件者,應攜帶何證件?

自93年8月1日起,設立登記核准文件,採「自取」方式取件者,領件人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填載個人基本資料供登記機關查驗。
(93年4月2日「研商防制公司登記虛偽不實之配套措施」會議紀錄【經濟部93.7.15經商字第09302113531號函】)

摘自臺北市商業處

留言

熱門文章

營業稅申報書(401表)要如何看?如何判讀?-113.7版

年中會計稅務事項提醒函(113.9.23版)

簡易報關 vs. 正式報關:初創企業的報關選擇指南

📢配合物價指數(CPI)調整,一張圖告訴您113年遺贈稅新標準!

每期營業稅申報的提醒事項_113.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