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號設立登記|應備文件與辦理流程(獨資/合夥適用)_115.5
BUSINESS REGISTRATION|行號設立
行號設立登記
應備文件與辦理流程
📅 115 年 05 月更新版 🏪 適用:獨資/合夥行號設立
含商業登記、稅籍登記、統一發票購票證請領
📊 三種組織型態速覽比較
行號 ✓ 本篇
▸ 1 人起(獨資/合夥)
▸ 資本額 25 萬以下免開戶
▸ 無限責任
▸ 適合:小規模、家庭事業
▸ 資本額 25 萬以下免開戶
▸ 無限責任
▸ 適合:小規模、家庭事業
有限公司
▸ 1 人股東即可
▸ 需開籌備處 + 會計師簽證
▸ 有限責任
▸ 適合:中小企業
▸ 需開籌備處 + 會計師簽證
▸ 有限責任
▸ 適合:中小企業
股份有限公司
▸ 2 股東+1 董 1 監
▸ 需開籌備處 + 會計師簽證
▸ 有限責任
▸ 適合:多投資人、可發股
▸ 需開籌備處 + 會計師簽證
▸ 有限責任
▸ 適合:多投資人、可發股
📋 申辦前諮詢: Line:@afg1460j | Email:heyucpa@gmail.com
📞 TEL:(02)2356-8838 轉分機 18~20、26~27(小福-工商登記)
📞 TEL:(02)2356-8838 轉分機 18~20、26~27(小福-工商登記)
📌 負責人須親自辦理的項目
① 簽租約
跟房東(例如商務中心)簽租賃契約
② 簽委託書
至事務所簽委託書及相關設立文件(含洗錢防制文件,不能線上簽)
③ 國稅局簽名
行號設立完成、收到國稅局公文後,至國稅局簽名並請領統一發票購票證
📋 流程概覽:決定名稱及地址 → 行號商業登記 → 稅籍登記
一
行號設立登記 應備資料
1
行號大章、負責人私章及合夥人私章
經行號同意,事務所可代刻
經行號同意,事務所可代刻
2
行號登記地之最近一年的房屋稅單影本
3
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或 近三個月的建物登記謄本影本
⚠ 臺北市必備!因為要做營業場所的預審。
⚠ 臺北市必備!因為要做營業場所的預審。
4
以「行號名」簽的租賃契約影本
或是行號負責人簽的租賃契約亦可,但契約上要註明「供營業登記使用」之類的內容。
或是行號負責人簽的租賃契約亦可,但契約上要註明「供營業登記使用」之類的內容。
5
合夥契約書、行號設立應備簽名文件
例如委託書、報價單,事務所會準備制式格式。
例如委託書、報價單,事務所會準備制式格式。
6
負責人、合夥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負責人要再加健保卡影本。
負責人要再加健保卡影本。
7
其他視需要檢附的文件
例如其他主管機關核准函。
例如其他主管機關核准函。
💡 備註:如果沒有合夥人(一人獨資),不用準備合夥契約、合夥人證件及印章。
二
行號設立登記 詳細流程
1
申辦前諮詢
Line @afg1460j 或 Email 至 heyucpa@gmail.com;亦可致電 (02)2356-8838 轉 18~20、26~27(小福-工商登記)。
2
填寫設立資料
線上填寫表單,或請本所提供電子檔填寫行號設立相關資料,以便進一步討論。
3
簽訂委託書、支付訂金
約時間來本事務所簽訂委託書並支付訂金;或確認委託後匯訂金至事務所開始預查作業。
訂金一般為設立費用的八成,行號設立完成將全數折抵設立費用。
4
行號名稱及所營項目「預查」
請準備:
- 行號預定名稱 2~5 個
- 營業項目 2~10 項(或提供同行的行號名稱或統編參考)
- 負責人、合夥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負責人+健保卡影本)
- 負責人及各合夥人資本額分配的明細表
💡 資本額未達 25 萬元,免開立行號籌備處帳戶,直接在申請書上寫個數字即可(例如資本額 20 萬元)。
💡 沒有合夥人、負責人一人獨資開業也可以。
💡 沒有合夥人、負責人一人獨資開業也可以。
5
營業場所預審
臺北市必審,其他縣市非強制性。
6
行號商業登記送件
完成商業登記、取得統一編號、正式營業。
主管機關:登記在臺北市為臺北市商業處;新北市為新北市經濟發展局。
7
稅籍登記、請領統一發票購票證
- 稅籍登記送件(約兩週)
- 收到國稅局公文後,負責人須至國稅局簽名並請領統一發票購票證
- 購買銷貨發票(由本事務所代辦,亦可由公司自行購買)
8
進出口登記、勞健保申請、商標申請……
由行號依本身的情況,決定是否申請。
⏱ 整體時程:行號設立從送件到稅籍登記完成,一般約 3~4 週。
📞 最新的申請流程,請與本事務所聯絡,以便提供相關諮詢。
本文所提供之建議、評論、分析或其他工作成果係基於現行法規所提供。現行法規未來可能改變,且主管機關之個案解釋亦可能不同,甚或回溯生效。未來如有法規改變、發佈新的解釋函令、或有不同之個案解釋,本所並無義務通知上述改變。本文僅供參考,未事先經作者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以本文所載之資訊作為商業或其他決定之依據。任何第三人不得以曾閱覽本文為由,向本所主張任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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