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向個人買二手車 不能抵稅

營利事業創業初期,需購買設備來完備營運,不過可能因為資金不足,會選擇向親戚朋友購買二手汽車,台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購買中古車時,可以依公式換算稅額扣抵,但僅限營業人為中古車商一般公司行號若向個人買入二手車輛,僅能依相關資料以總額入帳,無法扣抵營業稅。

台北國稅局官員表示,營業人向個人買車時,因為個人無法開立統一發票,且營業人也未支付營業稅額,因此沒有扣抵營業稅的問題。不過,營業人向個人買二手車,屬於固定資產應入帳,要準備相關資料才可以計提折舊
國稅局官員說,相關資料包含一、買賣契約中要列出賣方為個人、買方為公司行號,且註明車牌號碼及交易價格,二、付款證明使用匯款時應有匯款記錄;使用現金應有簽收記錄,三、行照上的所有權人應和買賣契約的買方一致。

另外,購入二手車固定資產入帳,是按照取得的成本作為入帳價值,取得時的成本包含買價、運輸費和保險等相關費用,因此不管二手車買前已使用了幾年,公司皆要將二手車購買時的總價,作為固定資產入帳。

台北國稅局指出,如果營業人為中古車商,以買入二手汽車作為銷售用途時,可以在銷售當期申報進項稅額。但要留意,進項稅額超過銷項稅額的部分,不能扣抵。國稅局官員表示,營業人得以購入成本,按營業稅法規定的徵收率(現行徵收率5%)計算進項稅額;計算公式為,進項稅額=購入成本/(1+徵收率)×徵收率。


新聞出處: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737901

留言

熱門文章

營業稅申報書(401表)要如何看?如何判讀?-113.7版

年中會計稅務事項提醒函(113.9.23版)

簡易報關 vs. 正式報關:初創企業的報關選擇指南

📢配合物價指數(CPI)調整,一張圖告訴您113年遺贈稅新標準!

每期營業稅申報的提醒事項_113.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