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會計稅務事項提醒函(113.9.23版)
年 中 會 計 稅 務 事 項 提 醒 函_113.9.23
您好,茲就公司(行號)常見的稅務、會計問題,做以下提醒:
1.
公司(行號)的銀行存款請確實留意,不屬於公司(行號)營業收入請勿匯入公司(行號)戶頭,以免被國稅局認為是漏報收入產生問題。
2.
如果屬於公司(行號)的收入,請記得開發票;不論是匯到個人、公司(行號)帳戶或收取現金,都要按時開立發票(例如預收款項時就要開立發票),這部分屬於國稅局這幾年的查核重點。
3.
公司(行號)支出費用的收據、發票都要取得,即使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簡稱營所稅)是用書審申報也是一樣;如果費用不足就是按帳載金額乘以營所稅稅率繳稅,所以要記得拿跟公司(行號)營業有關的單據,不然節稅空間有限且容易有相關的罰則。
4.
公司(行號)資金請確實與私人資金做好區隔,不屬於公司(行號)的交易資金往來進出請勿任意動用帳戶;負責人如領用公司款項,必須要有正常的依據及原因、且須屬於公司(行號)正常營業的用途,以免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的相關規定。
5.
進出口客戶請提供外匯銀行存摺對帳單及請確實做好外匯金額沖轉,若有金額差異容易被視為漏報收入,國稅局抽查到時可能會予以處罰。
6.
存貨及留抵稅額金額不可過高,過高容易被國稅局懷疑是漏開發票、進而補稅加罰。
7.
近來網路交易查核嚴格,若有網路交易收入務必每筆收入誠實開立發票 (例如臉書社團、line社群、IG、蝦皮);串接第三方金流(例如綠界、line pay),必查!
8.
接受客戶信用卡刷卡務必開立銷貨發票,並將卡號寫於備註欄或將簽單收執聯釘於發票背面;若是開立的是「電子發票」可免填寫,但請誠實開立,漏開必查且受罰。
9.
公司(行號)若要出售固定資產、存貨,切記要開立銷貨發票(如房屋、機車、轎車、貨車等)。
10.
有關進貨折讓及退出,銷貨退回及折讓單據,務必予當期就要交付給事務所,若未於當期申報就會產生罰款及更正申報的費用,請公司(行號)一定要留意。
11.
獲得政府或其他單位給的:補助款收入/保險理賠收入/其他收入/貨物稅減免/不同性質的補貼或減免,請告知;因為這些都有可能要繳稅,沒報就會被罰。
12.
若獲配:他公司的股利收入,或用公司(行號)名義投資買賣股票(金融商品)、不動產(如房屋)、動產(如汽機車),請告知。
13.
當年度若有公司(行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請提供銀行存款利息扣繳憑單或將利息撥入日的存摺頁面提供。
14.
以公司(行號)名義向融資公司或銀行借款或其他與銀行往來之業務等…請告知餘額;如未告知,導致帳上與實際不合,如要改帳都會產生額外的費用及稅務風險。
15.
遇有客戶倒閉或宣告破產或落跑,貨款無法收回情形,請務必於當期就要告知。
16.
若有海外所得、非現金捐贈、買賣「上市櫃」股票或「非上市櫃」出資額的交易所得、保險收入超過3仟萬以上等,請告知,這屬於必查項目。
17.
公司每月「發放薪資總額」,應自行注意是否與「當月投保薪資總額扣除負責人投保薪資」有差額,差額部分應補繳
2.11%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繳款後的收據務必交由事務所入帳。
18.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的計算 (包含投保單位、兼職所得、四倍獎金、執行業務報酬等補充健保費)以及臉書&google廣告扣繳/非居住者外國人/境外電商的扣繳計算,並非平常委託記帳的服務範圍,如果貴單位需要委託本所代為申報及計算或製作繳款書,煩請通知本所
(另外報價)。
19.
跟廠商進貨時,務必要取得進貨的發票或收據,以免因未取得合法憑證而使公司受到國稅局用”應取得而未取得”的規定處罰(最高可罰到新台幣100萬元)。
※ 如有收到國稅局公文時不用過度緊張,務必先跟事務所聯繫,請不要自行跑去找國稅局處理,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稅務風險。
※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明年五月),如有會計師稅務簽證或改成查帳申報的需求,或是有預備向銀行借款融資的可能,請於年底前先告知本所,以便討論規劃,並協助評估報表損益所產生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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