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到國稅局公文查薪資?先別慌,3步驟教你輕鬆應對!_115.7更新
記帳報稅 / 稅務查核
📬 收到國稅局公文查薪資?
先別慌,3 步驟輕鬆應對!
先別慌,3 步驟輕鬆應對!
信封上印著「國稅局」三個字,很多老闆心跳先漏一拍。
這類調查函,有的是例行核對、有的是申報資料異常觸發的專案查核——先看懂公文,再對症處理👀
這類調查函,有的是例行核對、有的是申報資料異常觸發的專案查核——先看懂公文,再對症處理👀
📅 115年7月更新版
🏢 適用:公司 / 行號
🙋 收到公文的老闆,通常第一句話是:
「會計師,我們是不是做錯什麼了?」
「國稅局為什麼要查我們薪資?」
「這個一定要回嗎?不理它會怎樣?」
「國稅局為什麼要查我們薪資?」
「這個一定要回嗎?不理它會怎樣?」
最近陸續有公司收到國稅局公文,主旨是「查核 114 年度薪資扣繳申報資料」。這類查函分成兩種情況:
不論哪一種,共同點是——必須在期限內妥善回覆,置之不理才會真的有麻煩。
🏛️ 公文在說什麼?一張表看懂
※ 原始公文之個資(公司名稱、電話、統一編號)均已遮蔽。
📋 需要準備哪些資料?五項備齊
💡 簡單說,稅局要確認兩件事:
① 你申報的薪資數字,跟實際發出去的薪水是否相符?
② 有沒有虛報、誤報薪資的情況?
① 你申報的薪資數字,跟實際發出去的薪水是否相符?
② 有沒有虛報、誤報薪資的情況?
⚠️ 不回覆會怎樣?
補稅+罰鍰,代價非常昂貴 💔
・拒絕提供資料 → 國稅局可依查得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逕行核定所得額(稅捐稽徵法相關規定及所得稅法 §83),核定結果往往比實際情況更不利。
・經查有短漏報薪資 → 除補稅外,可處應補稅額 3 倍以下罰鍰(所得稅法 §110)。
期限內冷靜面對,才是成本最低的做法!
・拒絕提供資料 → 國稅局可依查得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逕行核定所得額(稅捐稽徵法相關規定及所得稅法 §83),核定結果往往比實際情況更不利。
・經查有短漏報薪資 → 除補稅外,可處應補稅額 3 倍以下罰鍰(所得稅法 §110)。
期限內冷靜面對,才是成本最低的做法!
✅ 接到公文,三步驟處理
STEP 1|確認回覆期限
找到公文上的回覆期限(本波查函多為 115 年 ○ 月 ○ 日前),先把日期記下來,務必在期限前提交。
找到公文上的回覆期限(本波查函多為 115 年 ○ 月 ○ 日前),先把日期記下來,務必在期限前提交。
STEP 2|整理資料
備齊薪資匯款紀錄、薪資清冊、打卡表等上述五項資料,並核對數字與申報內容是否一致。
備齊薪資匯款紀錄、薪資清冊、打卡表等上述五項資料,並核對數字與申報內容是否一致。
STEP 3|交由會計師或記帳士代為整理回覆
由專業人員確認格式正確、內容完整,一次把資料備齊,避免補件或引發二次查核。
由專業人員確認格式正確、內容完整,一次把資料備齊,避免補件或引發二次查核。
❓ 常見 Q&A
Q1:為什麼我們公司會被查?
A:有可能是例行核對或抽查,但很多時候是申報資料出現異常,被系統比對出來後發函專案查核。
常見的異常態樣包括:
・薪資費用佔營收比例明顯高於或低於同業
・扣繳申報的薪資與勞健保投保資料差距過大(例如申報高薪但投保級距很低,或根本沒投保)
・帳載薪資、扣繳憑單、營所稅申報書三者數字兜不攏
・所得人反映未實際任職(人頭薪資疑慮)
屬於專案查核時,稅局手上已有比對資料,回覆前應先自行核對差異、釐清原因。
若發現在國稅局要求的查核期間內確有短漏報,可評估跟稅局協調,爭取罰金的減免可能性;也要同時確認查核期間外是否有其他稅局沒調查到的短漏報情形,並爭取在稅局調查基準日前依稅捐稽徵法第 48 條之 1 自動補報補繳,加計利息但可免罰。
這部分建議先與會計師討論再回覆。
A:有可能是例行核對或抽查,但很多時候是申報資料出現異常,被系統比對出來後發函專案查核。
常見的異常態樣包括:
・薪資費用佔營收比例明顯高於或低於同業
・扣繳申報的薪資與勞健保投保資料差距過大(例如申報高薪但投保級距很低,或根本沒投保)
・帳載薪資、扣繳憑單、營所稅申報書三者數字兜不攏
・所得人反映未實際任職(人頭薪資疑慮)
屬於專案查核時,稅局手上已有比對資料,回覆前應先自行核對差異、釐清原因。
若發現在國稅局要求的查核期間內確有短漏報,可評估跟稅局協調,爭取罰金的減免可能性;也要同時確認查核期間外是否有其他稅局沒調查到的短漏報情形,並爭取在稅局調查基準日前依稅捐稽徵法第 48 條之 1 自動補報補繳,加計利息但可免罰。
這部分建議先與會計師討論再回覆。
Q2:我們是現金發薪,沒有匯款紀錄怎麼辦?
A:請提供薪資收據或員工簽收單,搭配薪資清冊與出勤紀錄佐證。
現金發薪的公司平時就應保留簽收紀錄,這次也是檢視內部制度的好機會。
但如果不小心沒申報或誤報呢?這部分建議先與會計師討論再回覆。
A:請提供薪資收據或員工簽收單,搭配薪資清冊與出勤紀錄佐證。
現金發薪的公司平時就應保留簽收紀錄,這次也是檢視內部制度的好機會。
但如果不小心沒申報或誤報呢?這部分建議先與會計師討論再回覆。
Q3:資料來不及在期限前備齊怎麼辦?
A:可主動聯繫公文承辦人說明情況、申請展延,切勿已讀不回。
必要時請事務所協助與稅局溝通。
A:可主動聯繫公文承辦人說明情況、申請展延,切勿已讀不回。
必要時請事務所協助與稅局溝通。
📞 收到國稅局公文先別緊張😊
大多數情況都有處理方式,只要冷靜確認內容、了解原因,並依規定回覆或補正,通常都能妥善處理。
勇敢面對,比過度擔心更重要!👊
🔗 延伸閱讀
想了解薪資查核背後最常見的異常原因——薪資申報與勞健保投保不一致,可以搭配這篇一起看:
・💰 員工薪資到底要不要申報?不申報會不會比較好?未投保勞健保會增加查稅風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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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2356-8838
・Line ID:@afg1460j(加入後丟個貼圖,我們會儘速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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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宇合署會計師事務所 謝文博會計師
⚠️ 聲明:本文依據現行所得稅法及財政部公告整理,內容僅供一般性參考,不構成具體法律或稅務建議。個案情況因人而異,建議諮詢專業會計師或稅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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