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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陸續有公司收到國稅局寄來的公文,主旨是「查核114年度薪資扣繳申報資料」。
看到信封上「國稅局」三個字,很多老闆第一反應是:我們有做錯什麼嗎?
先別緊張!這類查函是稅捐機關依法對扣繳義務人進行的例行性資料核對,不代表公司一定有問題。
但必須在期限內妥善回覆,否則才真的會有麻煩。
以下是本次公文的核心內容:
📌 法令依據:稅捐稽徵法第30條第1項
📌 回覆期限:115年O月O日前
📌 回覆方式:郵寄或 E-mail 皆可
稅務機關主要會核對以下項目:
簡單說,就是要讓稅局確認:
1、你申報的薪資數字,跟實際發出去的薪水是否相符?
2、了解是否有誤報薪資的情況?
補稅加罰!!
代價非常昂貴💔
| 主旨 | 查核貴公司 114 年度薪資扣繳申報資料 |
| 法令依據 | 稅捐稽徵法第 30 條第 1 項 |
| 回覆期限 | 115 年○ 月 ○日前 |
| 回覆方式 | 郵寄 或 E-mail |
| 違規罰則 | §83 拒絕提供資料 → 得依查得之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其所得額 §110 漏報薪資 → 應補稅額 3 倍以下罰鍰 |
※ 原始公文個資(公司名稱、電話、統一編號)已遮蔽
📞接到國稅局公文請勿緊張,勇敢面對就沒事了~~👊
⚠️ 聲明:本文依據現行所得稅法及財政部公告整理,內容僅供一般性參考,不構成具體法律或稅務建議。個案情況因人而異,建議諮詢專業會計師或稅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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