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業務者列報執行業務費用,應與業務直接必要相關,並保存帳簿憑證及證明文件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律師、會計師、建築師、醫師等執行業務者列報執行業務費用,應與執行業務直接必要相關,並取具確實憑證及與執行業務有關之證明文件。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規定,執行業務者之業務收入,減除業務所房租或折舊、業務上使用器材設備之折舊及修理費,或收取代價提供顧客使用之藥品、材料等之成本,業務上雇用人員之薪資、執行業務之旅費及其他直接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該局查核某牙醫診所106年度申報案件,發現其列報旅費548,000元及4部汽車租金3,000,000元,其中旅費440,000元 僅附機票存根聯或旅行社代收代付收據作為憑證,並無詳載逐日前往地點、訪洽對象及內容等之出差報告單或接洽業務之來往函件、計畫書資料,無法證明係屬執行業務之旅費;另租用多部汽車,與醫師行業特性未合,亦無法提出與業務有關之事實證明 ,因此剔除旅費440,000元及3部汽車租金2,200,000元,調增所得2,640,000元。 該局呼籲,執行業務者列報執行業務費用,應與業務直接必要相關,另應取具及保存與業務有關之事證,以維護自身權益。 (聯絡人:審查二科顏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23) Line id: @afg1460j ✯工商登記4,000元起 ✯記帳報稅1,500元起 ✯公司借址2,500元起 ✯其他服務1,000元起 收費方式、聯絡資訊請參考 sites.google.com/view/cpb100 小福國際記帳士事務所 ,主要服務內容:公司設立登記、行號設立登記、變更登記、稅籍登記、記帳報稅、代客記帳、稅務申報、公司借址/設址登記、辦公室租借、網拍登記、勞健保申請、特許行業申請、商標申請、免用統一發票申請、轉介會計師資本簽證及財務稅務簽證等。 聯絡方式: ( 02)2356-8838 轉分機12 謝先生 Line Id: @afg1460j 電子郵件: owen.cpb@gmail.com 臉書粉絲頁: facebook.com/cpb100 地址: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28號11樓 平價收費、專業用心、慎選合格的記帳士事務所很重要,開業做生意,不能為了省錢而隨便找人記帳及公司登記。 本所同仁不定期參加稅務、會計及工商的相關課程, 力求